成都市第二届篆书与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当代书法与篆刻事业的繁荣发展,聚焦中国汉字及书法传承与创新的时代特征,展现一代成都篆书与篆刻艺术工作者的精神风貌,成都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成都市第二届篆书与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学术支持:

四川大学书法研究所

主办单位:

成都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成都市书法家协会篆书与篆刻委员会

四川福宝美术馆

 

征稿要求
  • 征稿范围

(1)自由投稿:年满18周岁,在成都生活、工作及学习的作者或成都市籍在外地的作者均可投稿。

(2)特邀:面向在篆书与篆刻创作上德艺双馨的成都市籍和在成都工作、生活的书法家特邀30件作品直接参展,作品不参与评奖。
  • 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

仅限篆书、篆刻两个类别。

(2)内容及主题

秉持“植根古蜀文明,贴近成都本土文化”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古文字与篆书书法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廉洁文化主题的作品。表现成都加快建设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进程中,城市发生新变化、呈现新风貌的作品。弘扬成都深厚历史文化、优美自然风光、市民幸福美好生活的作品。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言白话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及相关要求

①篆书作品须投寄原件。一律竖式,一律使用白色宣纸,不得作任何拼接和做旧,不得托裱。大字作品尺寸为6尺整纸(高180cm,宽97cm)以内;小字作品(单字一般在2cm以内)尺寸为4尺整纸(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180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②篆刻作品仅限投寄印蜕6-12个。将印蜕平整贴在白色A4纸上,每张A4纸贴4个以内,每个印蜕下用铅笔正楷注明印章释文,不得贴边款,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评审入展后,再按投稿印蜕加边款,制作印屏,印屏尺寸为4尺对开(高138cm,宽34cm)竖式。为检验篆刻作者篆书水平,印屏题签一律由本人用篆书书写。

③对不符合以上征稿要求的篆书、篆刻作品,视为无效投稿,不予评选,亦不退稿。
  • 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在篆书与篆刻中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撤稿。
  • 费用
本展览不收参评费;有效投稿中的落选作品,一律顺丰到付退稿。
  • 填写信息

(1)请务必在内、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篆书与篆刻展(篆书或篆刻)”,以便组委会录入登记。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成都市第二届篆书与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成都市第二届篆书与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作品评审
 
  • 作品评审由成都市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盲审办法,所有作品背面不得写作者个人信息,由收稿方对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进行对应编号,篆刻作品只评印蜕,篆书作品采用遮盖作者姓名和印章的办法评审。征稿期间,收件方不得泄露投稿者任何信息。
  • 本届展览计划评选出参展作品80件左右,其中优秀作品15件。评审结果在成都市书法家协会网站公示。
  • 严查代笔、代刻、抄袭、临摹、集字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对评审委员在评审中的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在成都市书法家协会网站通报批评。

 

截稿时间
 
  •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9月1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收稿信息
 
  • 收稿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槐庭路339号四川福宝美术馆
  • 收件人:朱老师电话:18981673008

 

展览日期、地点
 
  • 展览计划于2024年11月在四川福宝美术馆举行,展期5天。

 

 

入展作者待遇及作品归属事宜
 
  • 1.向所有所有参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成都市第二届篆书与篆刻作品展作品集》1册。
  • 优秀作品作者根据举办方命题及要求创作篆书或篆刻作品1件(印石由承办方提供),与投稿作品一并参展,每件收藏费人民币1000元。
  • 非成都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奖,具备加入成都市书协的条件。非成都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具备加入成都市书协的一次条件。
  • 所有参展作品不退,主办单位对入展及优秀作品具有所有权和出版权。

 

 

其他事项
 
  • 收稿及评审期间,举办单位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毁损。敬请投稿作者谅解。
  • 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 本启事解释权归成都市书法家协会篆书与篆刻委员会。

附件: 

 投稿登记表

用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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