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第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文艺创作,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展示当代女书家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引领创作方向,激发创作热情,努力倡导“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积极开展对于当代书法发展趋势、风格流派、创作思潮、技法探索等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六届妇女书法篆刻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中国书法家协会女书法家委员会
青海省书法家协会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书法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六届全国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和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协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的女性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不限书体。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与完整性。
(3)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书法作品:投寄作品原件,形式不限,以竖幅为宜,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印蜕6—12 枚,边款不少于3枚。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并粘贴。印屏为四尺对开竖式(138cm×35cm)。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限一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请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将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与投稿作品一并寄出。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本着对每位作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因评审工作环节多,作品经历拆封、登记及评审中多次悬挂、摆放的过程,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请投稿作者理解。作者一经投稿,视同认可本条约定。
5、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是否退稿。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六届妇女书法篆刻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六届妇女书法篆刻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协官网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和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及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协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六届妇女书法篆刻展评审初步定于2018年11月举行。
3、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抽查工作采用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基础上,严查代笔、代刻和抄袭行为。经面试评委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本次入展资格;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者,
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取消入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等处罚,其个人将列入展览必查对象并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面试具体情况将在中国书协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模仿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禁止一稿多投,已入展过中国书协主办展览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参展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术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9年1月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届时将展出26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并出版《全国第六届妇女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的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两个月内由承办方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10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妇女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件(汇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6号美术馆青海省书法家协会
收件人:郭强:13327667007;陈冬梅:13519741710
邮编:810008
收款人:陈冬梅
手机:13519741710
九、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此处不收展览投稿作品),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邮箱:zgsxzhanlanbu@126.com。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附件一:全国第六届妇女书法篆刻展投稿登记表.docx
附件二:全国第六届妇女书法篆刻展作品疑难用字表.docx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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